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增速企稳、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增收质量提高。
表 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一、增速企稳,增收质量逐步提高
2017年以来,湖南克服禽流感、强降雨和生猪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力度加大和精准扶贫的带动下,湖南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呈企稳态势。一季度,受春节和大面积禽流感等影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8.1%;上半年,缓慢回升到8.2%;前三季度为8.5%;全年为8.4%。
增收质量逐步提高。从增收贡献情况看,呈 “三足鼎立”格局。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经营净收入的增收贡献率分别为39.2%、37.3%和22.9%。
二、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一)转移净收入高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双引擎”之一。人均转移净收入3078元,增长13.9%,在四大项收入中增长最快,较上年提升0.9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37.3%,稍低于工资性收入增收贡献率,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1.养老、救济、医疗、惠农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增收效果明显。人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入177元,增长13.9%。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170元,增长67.0%,其中扶贫款收入68元,增长230.0%。人均报销医疗费收入187元,增长19.9%。人均获得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145元,增长8.5%。
2.寄回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增长较快。随着外出务工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不断增加,人均寄回带回收入1624元,增长12.4%;人均赡养收入610元,增长7.0%。
(二)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仍是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人均工资性收入5341元,增长8.0%,增收贡献率39.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就业人数、工资水平双双增加。
(三)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4369元,增长5.6%,增收贡献率22.9%。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2609元,增长4.7%;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353元,增长0.9%;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407元,增长8.5%。
1.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产销形势好。人均农业收入1895元,增长6.5%。其中,人均出售蔬菜214元,增长22.4%;人均出售水果280元,增长19.1%。
2.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发展迅猛,带动相关产业居民收入增长。人均批发和零售业净收入614元,增长6.3%;人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净收入385元,增长6.0%。
(四)财产净收入稳中有升,对农民增收产生积极影响。土地确权登记、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因素推动人均财产净收入达到148元,增长3.6%。其中,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23元,增长35.4%。
三、增收压力仍然较大
(一)工资性收入增速继续回落。2013年以来,湖南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从2013年的13.9%下降至2017年的6.5%,累计下降7.4个百分点。
(二)农业结构大而不优,高度依赖粮食和生猪两大产业。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出售稻谷和猪肉1714元,占出售农林牧渔业产品收入的47.2%。生猪价格的大幅下跌,造成人均牧业经营净收入471元,下降5.1%。
(三)财产净收入占比低,增收潜力释放不充分。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占可支配收入的1.1%,增收贡献率0.5%。其中人均利息和红利收入76元,下降7.2%。
(四)农村青壮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在家从业的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