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OA软件本地化迁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OA软件本地化迁移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OA软件本地化迁移项目。
(二) 项目编号:HNZDCG-2017-1101
(三) 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5楼
(四)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5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OA系统本地搭建、历史数据迁移、流程梳理优化、新增完善功能等(具体要求详见总队项目任务书)。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于2015年开始试点使用国家统计局搭建的双杨OA系统。经过两年来的运行,已在总队及部分市县调查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但受上行国家统计局网络速度、多省份共用一套OA系统造成服务器系统资源紧张等因素的影响,OA系统经常出现文件卡顿打不开,修改的文件无法保存,软件与操作系统不兼容,出现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日常办公效率。因此,湖南调查总队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工作。该项目建设拟将国家统计局集团版OA系统中湖南调查总队相关所有功能迁移并进行软件升级,实现湖南调查总队新OA系统本地化部署,包括OA运行搭建、历史数据迁移、OA功能新增及完善、角色梳理、各功能表单梳理统一、各级调查队办理流程统一修改等工作,从而全面提高湖南调查总队系统的办公效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相关说明: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该项目前期是由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调试与维护,也是唯一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建设OA系统的公司,本次迁移主要是对该系统分离迁移、流程调整与完善并新增加功能。为了保证技术衔接完好,维护OA系统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只有由原OA系统开发、运维技术单位研发才能保证该系统的顺利迁移和正常运行。所以,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近三年内有此类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人员配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类似项目实施证明等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开标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五、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要求中所有条款,也可到湖南调查总队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准备好标书(密封并盖章)、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于12月18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往长沙市芙蓉路华侨国际大厦15楼小 会议室,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收留备查。
(一)标书和有效资质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本次项目清单及实施计划;
3.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还需准备已经盖章的空白报价单2份);
4.公司简介;
5.相关类似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招标活动:拟采取询价方式进行谈判。
服务商在招标活动现场,经过资质审验合格后,当场启封标书,公布报价,递交标书。
我单位采购小组当众查验标书与公布报价。
随后,采购小组分别与到场服务商进行商务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确定中标服务商并当场公布。
六、合同签订
(一)中标服务商应在3日内与我单位办理好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等手续。因中标服务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二)我单位在被服务过程中发现软硬件使用、网络及数据安全等问题,服务商应及时解决,如未能及时解决或造成严重后果,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服务商索赔相关损失,同时有权另行选择服务商。
七、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或对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等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单位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附: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OA软件本地化迁移项目任务书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7年12月7日